城市夜景规划是以城市或地区的建设和发展规划为依据,结合其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历史文化、艺术特征和发展现状,对
夜景照明布局和设施建设做出的综合部署。在城市夜景规划设计中,应考虑以下原则和要求:
一、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、城市历史文化特点,制订相应的城市夜景规划。
城市夜景规划设计应服从城市总体规划,应突出城市特色,因每一个城市都有一个定位,或是现代繁华、富含现代意识;或是古朴典雅、富含历史文化;或是异域风光、富含民族风情等。根据城市定位确定该地区的灯光定位,形成一个整体规划,这是一个城市夜景规划设计的前提。
二、城市夜景规划设计必须现城市总体规划同步,而且要制订出具体的实施方法,才能保证城市夜景照明建设有序发展。
根据城市规划区域功能的特点制订城市夜景规划方案,应按城市区域功能的划分来确定各灯光景区的表现主题,如商业区要求灯光变幻、气氛热烈,行政中心区则要求庄重大方、高雅严肃,旅游区要求温馨祥和、绚丽多采。
三、应满足功能性照明的需要,即要满足道路照明、广场照明等功能的要求,保障市民生活、交通、夜景活动的安全和方便。
城市夜景规划设计要求灯光与自然环境、建筑环境、人文环境和城市区域功能和谐一致。不同的环境、不同的载体要有不同的主题思想、表现手法和实现方法。